一、美国绿卡类别
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的 EB-4 类别和投资者的 EB-5 类别中可用的绿卡数量有限,但通常还有一些未发放。这些未使用的绿卡可能会发给其他类别的申请人。绿卡主要分为 5 类:
1、EB-1;
2、EB-2;
3、EB-3;
4、EB-4;
5、EB-5。
EB-1 类别适用于具有非凡技能的高管和申请人,而 EB-2 则适用于具有特殊或高级学位的申请人。EB-3 类别主要面向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EB-4 适用于宗教和其他特殊申请人,EB-5 适用于投资者。
EB-1、EB-2 和 EB-3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75,014 张,而 EB-4 和 EB-5 类别的绿卡上限分别为 18,622 张。 EB-4 和 EB-5 的申请人数最少,而且这一类别的绿卡数量远低于上限。
剩余的绿卡可以在EB-1类别中签发。同样,如果在 EB-1 中签发的绿卡数量少于允许的数量,则剩余的绿卡可以签发给 EB-2 和 EB-3 类别的申请人。
EB-2 类别中未签发的绿卡也可能被添加到 EB-3 上限中。因此,EB-1、EB-2 和 EB-3 类别中可签发的绿卡总数可能高于类别上限。
二、移民美国后海外工作的税务问题申请者如果在移民美国后想要继续留在国内工作,就必须要知道在国内工作的税务问题,移民美国后申请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工作所得都要换成美金在个人税中申报,每个人每一年的减免税大概在$100,800这个范围
E-2签证的主要优势之一是可以在美国境内合法开展业务并受雇于该企业。无论公司是预先存在的还是刚刚建立的,申请者在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都非常重要。作为证明,需要证明申请者将开发和指导 E-2 签证投资。可以通过证明拥有至少 50% 的企业股权或通过管理职位拥有重要的运营控制权来做到这一点。